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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必须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建设部负责人强调:
1998-10-2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日前在重庆召开的部分省市深化房改,加快住房建设座谈会上,要求各地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各地房改进展情况,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时间,不要把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时间推到各市、县去决策,也不要相互观望、逆向攀比,更不能拖到明年。

今年6月中旬,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住房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7月下旬,国务院又发出了《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根据会议和《通知》的精神,近几个月,各地都结合本地情况研究和制定了本地区深化房改与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目前,已有部分省、自治区的方案发布实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方案也已基本制定成熟。总的看,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方案都按照国务院《通知》中关于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精神,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要求,明确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时间。但也有一些省、自治区没有在方案中明确停止实物分房的具体时间,刘志峰的这番话就是针对这一情况说的。

刘志峰说,《通知》决定,深化房改,特别是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问题上采取国家统一政策目标、各地区分别决策的原则。但分别决策是指按照《通知》规定,由各级政府决策,各负其责,而不能全部政策层层分散,全部交给市、县确定。为此,刘志峰强调,该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的就要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该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就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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